关于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事业输送优秀人才是教育系统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对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的成长成才、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征兵(预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系在组宣处指导下负责此次预征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学生处负责预征对象资助信息的审核与确认工作,人武部负责预征政策的咨询和预征结果的汇总工作。
二、征集要求和报名方式
(一)预征对象
2010届男性毕业生。
(二)预征条件
1.年龄条件:不超过24周岁(含)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
2.身体条件:
(1)最低视力(裸眼视力)左4.5 右4.6
(2)身高标准:男 162CM
(3)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
3.专业条件:本次征兵为义务兵,不受专业限制,有意向入伍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预征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系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和预征程序等传达到每个应届毕业生。
2.网上报名阶段:5月1日-6月1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s://account.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预征网(公网http://zbbm.chis.com.cn,教育网http://zbbm.chis.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需要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学校上报教育部的个人信息一致,个人身体状况要实事求是,手机号码要准确并保持使用。
3.报送信息阶段:确认报名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报送校人武部办公室。
4.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学校会同兵役机关组织对网报通过的学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同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返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
5.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持审核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到生源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各系要做好提醒、通知和督促报名工作,确保预征对象按时应征。
6.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7.补偿代偿阶段:2011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身体初检、优先政治审查、优先审批定兵。
2.对所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执行。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和代偿。
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全国预征规模要在去年13万人基础上力争达到15万人,按此数据测算,我省预征人数要达到男生的5%。为完成我省预征工作任务,教育厅和省军区要求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摆在当前毕业生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中。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预征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就业办和人武部及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预征工作,做好预征对象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学校上下要借此次预征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教育,宣扬我军光辉历史、英雄事迹,宣传大学生在军营建功立业典型和退役军人创业案例,激发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三是要抓好各个环节。各系要围绕国家优惠政策、预征流程等,开展多样化、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工作,要把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纳入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预征对象将计入就业人数。各系要尽快组织开展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解读活动,及时张贴、上网发布教育部编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和《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等材料,通过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就业优惠等政策以及预征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五、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人武部联系。
人武部: 丁 勇 联系电话: 87692865 18958107798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