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
03-
0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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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12届毕业生:
现已临近毕业时间,请各位同学按学校的要求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
一、毕业生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时间:在各专业实习结束前一个月内有效(招工体检表的时间不受此限制,招工体检表需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检单位红章)。
2、体检承检单位:县级(含)以上或二甲(含)以上公立医院。
3、体检必检项目
⑴一般项目:发育营养、身高、体重。
⑵内科:血压、心肺、肝脾。
⑶外科:头颈、淋巴结、胸廓、四肢关节、皮肤、脊椎。
⑷眼科五官科:视力、辨色、嗅觉、听力、耳、鼻、喉。
⑸化验:肝功能
⑹胸透。
4、交表时间:毕业返校时以班级为单位将体检表上交系部。
二、体检表可用本校的也可用当地医院的,本校体检表附后。
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