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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2- 06- 21 10: 18浏览次数: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所学专业要求
备注
定海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医生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
大专及以上
户籍不限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1、35周岁以下;
2、须具备执业医师证书和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2
(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中专及以上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在本市医疗机构工作满1年以上的户籍不限)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
1、“临床医生2”、“B超医生”、“放射医生”、“护理2”、 “口腔医生”、“检验”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临床医生3”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护理1”岗位要求32周岁以下。
2、须具备卫生部考试的相关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3
(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2名村医、长白乡卫生院1名)
3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B超医生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生
5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护理1
25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助产士
护理2
(小沙社区卫生服务站、长白卫生院、大猫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名)
3
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
检验
3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
口腔医生
2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3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35周岁以下
大学生村医
(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定海户籍或定海生源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1、30周岁以下;
2、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考取相关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定海区疾控中心
疾病控制
2
本科及以上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预防医学
35周岁以下
定海社会福利院
医务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35周岁以下,具有专业相关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定海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临床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女性,35周岁以下
岑港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计生服务
1
大专及以上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临床医学
女性,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3月14日(共2天),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书、证明(2011年度考取的执业资格合格人员凭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社会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1、考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临床医生1”、“临床医生2”、“临床医生3”、“ B超医生”、“放射医生”、“ 大学生村医”、“定海社会福利院医务人员”、“ 定海区计划生育指导站临床医生”、“岑港镇计生服务”岗位考临床医学相关知识;其他岗位考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5、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见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告栏通知)。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实践操作技能考试结束后,将根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均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卫生局        0580-202601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2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