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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0级毕业实习结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 03- 13 13: 41浏览次数:

各实习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0级(20113+2护理)毕业实习将于2013317结束,临床医学农村社区定向班于2013630结束,其他专业于2013427结束。

我校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各实习单位领导和带教老师对我校实习生思想上严格要求,专业上精心带教,生活上多方关心,保证了我校毕业实习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学校在此向各实习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同时,烦请各实习单位领导和带教老师通知、督促我校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善始善终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总结,按要求填写好《毕业实习手册》中需要完成的各项记录及毕业实习鉴定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实习总成绩登记表(期中成绩有学校系部填写)、毕业实习鉴定必须有实习单位的公章,否则《毕业实习手册》无效。转实习同学《毕业实习手册》,必须有后续单位的实习鉴定和实习单位签名盖章。实习同学在实习结束后务必将《毕业实习手册》交到各自班主任处,由系部进行审核。

二、向实习单位领导及各科室告别致谢,办理好《毕业实习手册》末页的实习生离院手续单。离开实习单位前,打扫好寝室内外卫生,归还一切所借物品,如有损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为了表彰先进,希望各实习单位根据学校《浙江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

带教老师评选办法》认真作好2012/2013年度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由实习教学单位审核报学校实践教学中心。并将盖有公章的《浙江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带教老师评选表》,于201351日前寄到学校实践教学中心。《浙江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带教老师评选办法》《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优秀带教老师评选表》,请各实习单位登陆浙医高专网站:http://www.zjmc.net.cn,在校园公告栏的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0级毕业实习结束的通知》的附件里自行下载。

四、实习同学务必按规定日期结束实习,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结束。护理专业38开始停止办理请假及转实习手续,临床医学农村社区定向班620开始停止办理请假手续。其他专业417开始停止办理请假及转实习手续。

附件1: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带教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优秀带教老师评选表

 

            实践教学中心 

                        20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