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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公共卫生学院召开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 2021- 08- 07 23: 21浏览次数:

8月6日下午,公共卫生学院(卫生学研究所、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黄龙校区190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楼建林主持,学院执行院长沈清、党委副书记吴海华、副院长陈钧强、副院长李迎君、基卫中心副主任陈定湾及各党支部书记、各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学办/院办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吴海华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和《中共杭州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介绍了《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并对工作安排中的重点任务做了解读。

楼建林强调,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的根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要求我们学懂弄通并且铭记党的教育方针。每一位教职员工,无论党员或非党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只有充分领会党的教育方针,才能干好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出的人才能真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最后,他对开展好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提了三点要求:第一,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深刻把握“四个服务”的科学内涵,全体教职工必须结合公共卫生教育事业,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宗旨方向和目标任务,把牢政治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清理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要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教育管理的全过程。第二,要按照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尤其是党的教育评价改革方案,认真对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要求,逐条逐项自查自纠,重点放在查找短板弱项上,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第三,专项行动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严格把握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总结好经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成效。文/图 王晶 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