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统筹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杭州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复试考核内容,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复试纪律,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完善复试录取组织管理。成立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开展相应工作,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选产生,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规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5,个别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将视情况适当扩大差额比例,最高不超过1: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要求在国家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分。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在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遵循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
一志愿复试录取后仍存在缺额的招生专业将接受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在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遵循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根据相应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限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779)、公共卫生(1053)、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医学技术(1058)、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01)、 护理学(1011)、护理(1054)、病原生物学(077803)、生物学(0710)。接收初试外语科目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的考生调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基本要求,详见杭州医学院复试分数线通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所有线下调剂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方式: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不安排专业笔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2.复试时间: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总体计划于3月底开始,于4月28日前结束全部复试工作。
3.复试内容
1)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给予合格与否的评判,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模块。主要考查英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3)专业能力测试模块。主要考查本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满分40分。(专业知识考核范围详见我校研招网)
4)综合能力测试模块。主要考查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满分40分。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模块成绩。
五、复试资格审查
1.网络平台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通过学校指定平台(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yzgl.hmc.edu.cn/logon),将所有审查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线上审查。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往届本科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政审表及简历等。
2.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信息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六、录取工作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同一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学科专业招生限额。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录取完成后,将适时开展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带教导师。
七、其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工作、信息公开等详见学校《杭州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5592
招生网站:https://yz.hmc.edu.cn/
邮箱地址:yz-gongwei@hmc.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