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日期:2026-04-21 编辑: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服务能力,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培训中心20266月上旬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第期),培训类别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单位拟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卫技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2023年以前取得浙江省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类别:尘肺病)职业病诊断医师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二)尘肺病总论;

(三)尘肺病的X射线表现及诊断标准;

(四)尘肺病的鉴别诊断;

(五)其他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

(六)X射线胸片读片辅导。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667日至612日,67午报到,68日至69全天理论授课,610日白天读片辅导,610日下午理论考试610日晚上至12日上午分组读片考试(读片考试随机分组,培训对象(二)不参加读片考试),考试结束后撤离。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浙江铁道大厦,城站广场8号(杭州城站火车站内),联系电话:0571-56066888

四、其他

(一)请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负责组织本地区报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于202664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报送至培训中心,不接受个人前往培训地点直接报名

(二)此次培训由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培训中心(挂靠杭州医学院)主办,培训所需的教学、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往返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三)培训结束后即组织考试(凭身份证参加),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人:潘老师(15068856723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报名回执

 

 

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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